云南省第七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
简 报
(第十四期)
展演组委会办公室编印 2011年11月28日
全省第七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取得圆满成功
11月25日晚,全省第七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在普洱大剧院落下帷幕。在展演组委会的精心组织下,通过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及全省上下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展演办得隆重、热烈、精彩、圆满。
这次展演活动,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周密细致,筹备工作扎实,宣传氛围浓厚,后勤保障有力,是我省历届展演挖掘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资源最有深度,最有水平、最有影响的一届活动。是繁荣发展我省优秀民族文化的重要内容,是一次相互交流、奋进和谐、成果丰硕的民族团结盛会。充分展示了民族民间歌舞乐的巨大成就和独特魅力,反映了近年来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成果。
全省16个州市和云南民族村的17支代表队,18个民族的演员、编导共计1156 人参加了这次展演。参加展演的63个节目,荟萃了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舞台艺术资源,民族风情浓郁,民间气息充沛,镌刻着沧桑深厚的民族记忆,流淌着一脉相承的民族血液。展演中,各代表队角逐激烈,高潮迭起,风格迥异的民族民间歌舞乐节目精彩纷呈、韵味无穷。思茅区红旗广场和宁洱县磨黑镇阿诗玛广场人头攒动,好戏连台,赴基层演出受到广泛好评。组委会评出金、银、铜奖50多个,优秀奖9个,9支代表队荣获传承奖,11个代表队荣获组织奖。
本次展演呈现出四个显著特点,彰显了群众性、民间性、民族性、传承性和观赏性,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感染力,深受群众欢迎。一是由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参加“非遗”项目改编的歌曲、舞蹈、器乐演出。据统计,有30位国家级、省级、州(市)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直接参与了20个节目的演出。楚雄州选送的国家级“非遗”项目彝族说唱《梅葛 唉噶哩》,由4个老人、4个青年、13个儿童组成,以口耳传承的方式演唱老年梅葛、青年梅葛、娃娃梅葛。其中,有国家级梅葛传承人郭有珍,省级梅葛传承人罗英和州级梅葛传承人罗文辉。省级“非遗”项目传承人,丽江华坪县的蔡学珍,今年54岁,已经学习并传承民歌40年。这次,她带着14个农民女弟子,坐了2天的汽车,从通达乡丁行政村赶到普洱,为观众们演唱了由她修改完善的傈僳族民歌《牧歌》。二是由“非遗”项目改编的节目占展演节目总数的三分之二。如以首批入选国家级“非遗”名录、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录”的《傣族剪纸》为题材,改编的傣族舞蹈《剪》;以国家级名录《僳傈民歌》改编的僳傈民歌《木棉花开》,《乐作舞》改编的哈尼舞蹈《搓绳子》;以省级名录《跳三桩》改编的苗族舞蹈《三桩是鸟窝》;以州(市)级名录《板凳龙》改编的苗族舞蹈《苗家汉子板凳舞》,《神灯舞》改编的彝族民间舞蹈《灯弦舞》……。三是展演使散落在民间的民族神话史诗,走进观众视野。哈尼族叙事长诗《阿基•洛奇洛耶与迷扎•扎斯扎依》、拉祜族创世史诗《牡帕密帕》、彝族民间史诗《查姆古歌》等口耳相传的口述民间文学,改变以往由传承人传唱的方式,通过舞台艺术展现出来。四是参加展演的全部节目均来自民间,以民族民间传统歌舞乐为元素,经过整理、提炼、加工而成。如红河州选送的由州级“非遗”项目改编的哈尼族舞蹈《地鼓舞》的20余位演员,全部由红河县架车乡妥女村的农民参加演出。她们放下田间的农活,穿着自制的哈尼服装,扛着自制的地鼓,走上了舞台。演出中,各代表队轮番上阵,精彩不断,尽情展现我省不同地域的民族风情,精彩的演出博得观众热烈掌声。仿佛天籁之音的歌声,深藏民间的乐曲,率真质朴的舞蹈,不华丽,但多彩;不精致,但本真;不震撼,但却如山间清泉,滋润着每个观众,记忆长留心间。
展演活动中,所有领队、编导和演职人员,都以高昂的斗志,严谨的台风,饱满的精神参加演出。大家深刻认识到这次展演是实践行十七届六中全会的具体行动,是文化自觉、文化自信和文化自强的具体体现,纷纷表示要为云南文化建设增光添彩,再苦再累也要出色完成任务。很多演职人员因路途遥远,身体有晕车、腹泻、感冒等不同反映,但同志们克服困难,带病工作,但都一直坚持到最后,反映出了对民族艺术的热爱和执著。同志们反映,通过与不同民族文化特色的歌舞乐节目同台演出,学到了表演艺术和经验,看到了不同民族风情习俗和各地对文化的重视;学到了用金钱买不到的、平时很难看到东西,装在了脑海中。回去后,要更加努力地传承和弘扬本民族的传统文化,为推动云南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贡献力量。
展演期间,先后组织了5台节目展演、4台走台和4台下基层慰问演出,共13场演出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共有31000多人(次)观看了演出。出动消防,医务、警务车辆200余台(次);悬挂空飘和张贴标语口号500余条(幅)。19家省级和地州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采写稿件180余篇拍摄图片五万余张;组委会共制作14期宣传简报,其中,展演期间6期,印发1000余份。
展演得到了普洱市人民政府,普洱市委宣传部,普洱市文化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普洱日报、普洱电视台、普洱人民广播电台,云南电网公司普洱供电局等单位和省文化厅机关有关处室的大力支持配合,积极、及时做好领导协调、组织动员、环境营造、新闻宣传、安全保卫、评奖监审、后勤服务等各项工作,为搞好展演奠定了基础,提供了保障,创造了条件。
报:省民委领导,省文化厅领导。
送:省民委文化宣传处、省文化馆、省“非遗”保护中心;各州、市文化局,各州、市民宗局,各州、市
文化馆
(共印7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