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七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
简 报
(第三期)
展演组委会办公室编印 2011年8月31日
全省第七届歌舞乐展演准备工作有条不紊进行
云南省文化厅、云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举办云南省第七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的通知》下发后,各州(市)民委、文化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努力拿出优秀的“非遗”项目舞台艺术作品参加展演。目前,各项准备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
首先是,各州(市)把展演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抓好抓实。昆明、临沧、德宏、文山、西双版纳等州市,行动迅速,及时成立了参加云南省第七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工作领导小组,由文化局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和相关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领导小组;迪庆州文化局积极反映情况,获得州人民政府经费支持;普洱市文化局积极向市政府分管领导进行汇报并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各地都制定了工作方案,安排具体任务,做出时间安排,提出工作要求,展开各项工作。其次是,各地认真按照全省歌舞乐展演编导会议要求,组建节目编导班子,开展调研挖掘,收集整理、节目推荐。昭通市文化局积极与民宗局共同研究了参赛节目的内容和形式;版纳州文化局安排景洪市、勐海县和勐腊县,对基诺族、布朗族、傣族民间传统歌舞乐有重点的挖掘、整理、编导;德宏州文化局经反复研究并结合实际遴选出12个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拟定对7个节目进行编排;玉溪市文化局召开3次编导会,研究展演节目,推动工作开展。再次是,抓紧确定节目和进入组织排练,认真协调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昆明市文化局组织专家对选调参加10月“昆明市民族民间歌舞乐汇演”节目进行巡看,选拔出一批优秀节目再次加工打磨,参加省里的展演;保山市文化局已初步成型7个不同类别的节目;临沧市文化局组织编导人员深入生活、挖掘、提炼艺术素材工作已经结束,计划9月初,抽调农民演员、民间艺人和部分文化馆人员进行集中排练;昭通市文化局市已落实经费,初步选定了参赛节目,编导人员已到拟选的“非遗”项目所在地进行了采风、录音等;版纳州文化局已经拟制经费预算报告提交州人民政府;普洱市文化局正在对民族大剧院各种演出舞台设备和灯光音响进行安装调试。
抄报:省民委领导,省文化厅领导。
抄送:省民委文化宣传处、省文化馆、省非遗保护中心;各州、市文化局,各州、市民宗局,各州、市文
化馆。
文章:兰明贤(云南省文化厅非遗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