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民歌改编
民歌改编就是在原有的民歌风格基础上,进行富有新意的创新和改变,从传统中吸取养分,取舍得当,是一种发展,有一定原创性。例如云南民歌《小河淌水》、《弥渡山歌》、《耍山调》等都是从原来的民歌基础上进行改编的。
改编的作品除了在旋律上有所变化外,对节奏和配乐上也要进行很自然的编配,词曲风格变而相通,保持其民族特有风格特色,这一点很重要。一首民歌之所以能成为经典是词曲共同的功劳,歌词是歌曲之眼,而旋律是歌曲之足,民歌的创新,离不开这些核心。
2、民歌改编不等于创作
现在很多所谓的新民歌,改编者不顾歌词的内涵,以自己的爱好随意将民歌改编为爵士乐或摇滚乐,甚至一些民歌经改编后,主旋律基本上被抛弃得差不多了,整首歌曲零散无神,甚至更像是另一首歌,全新的编曲,歌词却勉强尊重原作,导致词曲绝缘,不伦不类。
敖包相会》的词曲著作权人玛拉沁夫和色日玛状告《月亮之上》抄袭,从表面上看好像是两个歌曲之间的争论,但实际上却并非如此。最终的疑点就在于《敖包相会》也并非原创作品,两者同样是根据内蒙古民歌《韩秀英》改编的。还有《乌苏里船歌》实际上是根据赫哲族民歌《想情郎》改编的,郭颂败诉后,《乌苏里船歌》在各种场合演唱时也标上了“根据赫哲族民间曲调改编”的标签。很多业内人士都表示作曲家应该自律,不能把改编民歌说成是作曲,这对民歌是一种亵渎。
3、民歌改编必须有创新
现在很多作曲家有一种观念,认为改编的民歌艺术价值没有创作高,其实它们的艺术价值和付山的劳动是一样的。艺术在本质上其实是一种创新,是一种发展,改编的前提就是在经典的基础上显出独特的原创性。改编的本意就是借着经典的气势让新作品成为经典的“尾巴”,让经典再度成为经典流行才是主要日的。
4、民歌改编要抓住精髓
民歌需不需要改编,答案是肯定的。《小河淌水》那么多的版本,绝对不可能都是原创的,而它们之间的共性就是改编的最好例证。民歌的出现都是与当时的时代息息相关的,对于如今的年轻听众缺乏吸引力。那些流行的东西更让他们心动,试想一下,如果让这些经典的旋律配上这个时代的语言,影响会比那些时下流行的东西更好。只是最关键的一点在于对优秀民歌的改编要抓住精髓,掌握了这个要领,民歌改编也许就会多出些好作品。
殷海涛(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