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9年云南省第六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
闭幕式上的讲话
云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王承才
第六届歌舞乐展演组委会主任
(2009年9月13日)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观众朋友及全体演职员同志们:
云南省第六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在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的精心组织下,在各州市、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在全体演职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取得圆满成功。我谨代表云南省文化厅、云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玉溪市人民政府向全体演员和工作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在展演中获奖的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
从1997年云南省文化厅和云南省民委共同主办第一届云南省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以来,至今已成功举办了六届。13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并不断完善云南省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的个性和特色:一是坚持民族性,我们的节目均选自云南26个民族的艺术土壤,是基于对流传于民间的传统文化的挖掘整理。二是突出民间性,我们的展演为民族民间艺人搭建起技能展示的平台,也为少数民族群众展示自己的传统文化提供了舞台。三是注重艺术性,我们的节目拓宽了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与发展的视野,也为现代舞台艺术的创作和创新提供了不竭的源泉。四是提升观赏性,我们强调对原汁原味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进行舞台加工和艺术包装,使之来源于民间又高于民间,赋予了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新的生命力和活力。五是强调传统性,我们特别鼓励对已进入国家级和省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的项目进行挖掘整理,在不改变项目本来面目的前提下,将目录中的歌舞乐、技能技艺、民俗表演、服装服饰等进行舞台展示。六是关注特殊性,从2003年第四届展演开始,我们就开始特别关注独龙、德昂、基诺、怒、阿昌、普米、布朗等七个人口较少的特有民族节目的收集、整理和加工提高,现已初见成效。云南省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正以其鲜明的民族特色和艺术个性成为云南建设民族文化强省中的又一个品牌,不断朝着实现我省26个世居民族都有一批代表性歌曲、舞蹈和器乐曲的目标前进。
第六届云南省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与往届相比,有以下特点:一是本次展演荟萃了16个州(市)23个民族768名演员的66个节目,其中少数民族演员441名,占参演人数的45.7%,成为参演节目最多、参加州(市)最齐、演员特别是少数民族演员最多的一次盛会。二是突破以往惯例,首次尝试由地州承办,选择在云南省经济、社会、文化较为发达的玉溪市举办,为各民族演员提供了一次较好的学习和观摩机会。三是丰富了展演形式,参演节目除在剧场组织五台演出外,还组织优秀节目到玉溪市聂耳文化广场和峨山县演出,让更多群众享受到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盛宴,使展演更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这些节目充分展现了近一个时期以来我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普查的丰硕成果,彰显出云南民族文化独特魅力和云南民族文化发展优势,讴歌了云南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豪迈情怀,提升了民族民间歌舞乐的水平,为建设云南民族文化强省,繁荣我省少数民族文艺创作,培养各民族文艺人才,活跃基层群众文化生活做出了积极贡献。
同志们,朋友们,文化是民族的重要特征,是民族生命力、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的共有精神财富。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大力弘扬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不断满足各族人民的精神文化需求,为推进和谐文化和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