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评述
百尺竿头 更进一步
——写在云南省第六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之际
云南省民族艺术研究所编审 范道桂
(2009年9月8日)
在我们伟大祖国60年华诞即将来临之际,云南省第六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在玉溪隆重开幕了。这次展演既是对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的一次检阅,也是一次民族团结的盛会,更是云南各民族儿女对祖国母亲的深情祝福与献礼。
据悉,这次展演在吸收前五届展演经验的基础上,又有了新的发展和突破,是历届展演中规模最大的一次。这次展演有三多:一是参加展演的节目多,有60多个,超过了历届展演。而且这些节目都来自民间,乡土气息浓郁,民族地域特色鲜明,题材、体裁、种类,色彩绚丽,韵味独特,像一股清新的田野之风,将为广大观众带来欢乐和享受,并激发他们对民族民间艺术的热爱。二是参演的民族多,有23个,几乎囊括了全省26个民族,而且云南省的15个独有民族和7个人口较少民族的节目都来参加展演,是历届展演中少见的。三是少数民族演员最多的一次,充分体现了各少数民族同胞对自己民族传统文化的热爱和积极保护传承的主人翁态度。这次展演在组织工作上也是颇具新意的。过去的展演都是在省城昆明举行,而且仅仅以舞台演出的形式展现。这次却将展演地点设在玉溪,而且除了舞台演出外,还将在广场演出,并送戏下乡。这些变化,看似只是一种形式上的调整,却反映出了组织者在文化观念上的变革。民间文艺本来就是基层民众创造的,是他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有数不清的民间艺术家的创造和默默奉献,云南才享有“歌舞海洋”的美誉。他们既是文化艺术的创造主体,理所当然也应是文化艺术享受的主体。但是长期以来,他们的创造和奉献却常常不被重视,难登大雅之堂。而一旦被发现而受到“重视”,就往往像金丝鸟一样被关进了精致的笼子里,成了达官贵人“政绩”的宠物,或者被改造成为见钱眼开的商人的“赚钱工具”,不仅发生了“异化”,而且真正的主人也很难再有机会享受了。人民的艺术首先应该让人民来享受,让他们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获得美的享受和陶冶。这个我们一直为之而奋斗的目标,在以往的各种汇演,艺术节都很难真正实现。这次展演进一步打破了这种传统的展演模式,使文艺更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还戏于民。这一转变,是比评出多少奖项有意义,更值得祝贺的事!
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的举办是云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保护与传承的一种重要方式,也是实施云南民族文化工程,逐步推出各民族具有代表性的“一歌一舞一曲”及优秀人才的重要举措。从举办第一次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以来,已经历了五届。这五届不仅推出了许多优秀节目,其中不少节目在全国比赛中获大奖,扩大了云南的影响。而且通过展演,培养了一批优秀的编导、演员,为民族民间艺术的保护与传承积累了不少有益的经验。同时促进了农村群众性文艺活动的开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及,丰富了基层群众的文化生活。我相信,通过第六届展演,只要我们善于总结,将会取得更多有益的经验。
云南是我国民族民间文化艺术资源最富集的省份,积淀丰厚,是民族文化资源大省,为民族文化强省的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资源大省不等于文化大省,更不等于文化强省。要实现省委、省政府由民族文化大省向民族文化强省迈进的战略目标,不仅要靠文化资源,更要靠更新观念,实现文化创新。观念变革是民族文化发展的先导。只有观念变革,才能认识自己,超越自己,实现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民族民间歌舞乐的展演,不仅要在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方面积累经验,不仅要保持自己浓郁的地方民族特色,还要在民族文化的创新发展上创造经验,民间艺术照样能出精品,出人才,创品牌。民间艺术是一切高雅艺术之母,许多艺术大师都是在认真向民间艺术学习后才真正出成绩,扬名于世的。同时,展演还要创新文化发展模式和服务模式,正确处理好普及和提高的关系。只有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方向,坚持继承、借鉴、吸收、革新、创造,走民族化的道路,坚持民族特点与时代精神相统一,与时俱进,才能为民族文化强省的建设做出贡献,也才能使我们的民族文化插上翅膀,越过高山,跨过海洋,飞向全国,飞向世界!
衷心祝贺这次展演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