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交流-歌舞乐展演

岁月无声 歌舞有情 ——云南省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回眸

日期:2015-01-08

      云南是我国西南边疆的少数民族聚居区,26个世居民族在云岭高原上生息繁衍,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创造了丰富多彩、特色鲜明的民族文化遗产。它们植根于各民族群众生活之中,承载着各民族先民的生存智慧和生命感悟,在民间世代相传、生生不息。其中,独具特色的歌舞乐活动是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和表现形式,反映着本民族的审美意识、思维方式及文化特征,具有极高的文化艺术价值。为了挖掘、整理、研究、创新和弘扬各民族有代表性的歌舞乐作品,保护和传承民族民间优秀传统文化,云南省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于上世纪90年代末应运而生。

      1996 年,中共云南省委首次提出建设“富有特色的民族文化大省”目标,云南省文化厅、云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即研究决定每两年联合举办一届全省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力争实现“三个一”,即全省26个民族通过10至15年的努力,要有自己的一支代表性歌曲、一个代表性舞蹈和一支代表性乐曲。

      经过一段时间的筹备,1997年11月6日,全省首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当时称为“全省民族民间艺术展演”)在昆明拉开帷幕。展演历时4天,以较强的阵容,展示了我省17 个地州市代表队的66个节目, 其中共评选出29个“群众文化彩云奖”,涌现出了《阿达因》、《加铃赛》、《阿哥阿妹哦嘚嘚》等形式独特、令观众印象深刻的优秀作品。

      十几年的光阴转瞬即逝,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已成功举办至第八届。这期间,我们的经济、社会、文化在不断发展,机构调整、人事变动,身边的一切都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一直保持着最初的优良传统延续至今,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也在我们的心中留下了太多惊喜感动和令人难以忘怀的美好回忆。

   一、震撼:民族文化艺术资源的绚丽多彩

   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如同打开了一扇通往民族民间文化艺术资源宝库的大门,让我们不得不为滇云大地文化的多样性、多元化和强大的生命力所折服和震撼。云南26个民族并非只有26种歌舞乐。实际上,每个民族各像一蓬葳蕤葱茏、生意盎然的树林,林中每棵树有百干千枝,每一枝干有繁花万朵,26个民族聚集起来就是一片色彩斑斓、令人叹为观止的无垠林海。

      经多次普查,全省收集到民族民间舞蹈1255 个、套路7818 套、舞曲6950 首、民间舞蹈传说547 个,打击乐471 首、民歌1352首。共有24 个民族代表性舞蹈181 个,其中彝族、傣族、佤族、哈尼族、藏族、纳西族、拉祜族、普米族、布朗族、壮族等10 个民族的19 个舞蹈先后进入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云南戏剧有滇剧、云南花灯、大词戏、昆明曲剧、杀戏、傣剧、傣族章哈剧、云南壮剧、白剧、彝剧、佤族清戏、苗剧、关索戏、端公戏、香通戏、川剧、评剧、京剧、皮影戏等各民族剧种共19 个,剧目177个。云南曲艺有汉族的云南扬琴、云南评书、云南唱书、渔鼓、圣谕、善书、姚安莲花落、花鼓、打鼓草、锣鼓唱书、花灯说唱、云南方言相声、故事、金钱板和快板书等15 个曲种; 少数民族曲种有彝族梅葛、阿苏嗻、查姆、甲苏、阿细说唱、撒尼月琴弹唱、四弦弹唱、白话腔,白族大本曲、本子曲,哈尼族哈巴、腊荅、扛篇梯、优历克、朗古賖,壮族仑考、庄巴,傣族章哈、喊贺哩、喊伴光、喊秀、喊扎、喊莽嘎那、喊耸玛、黄敢、端玛、黄哩、黄宁,苗族然更、巴腊叭、呻珞抓,傈僳族尼丹木刮,拉祜族嘎门可,佤族拍巧、唠琼嘎卜,纳西族东巴诵唱、纳西大调,瑶族咄奏,藏族格萨尔仲、仲谐、哩咯百协,景颇族木占、斋瓦,布朗族布朗说唱,普米族格萨甲布,怒族牙扒可歌亚,阿昌族阿考袍、蹬列,德昂族格丹,基诺族普折兹,水族都熬,布依族摩朽贯,独龙族普哇、门珠、阿昌乔等。此外,还有众多的民族史诗、传说、诗歌、故事、民族传统节日、民族服饰、民族风俗、民族工艺等不胜枚举。这些都是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的源头活水,是每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异彩纷呈,让无数观众为之痴迷倾倒、交相称赞的根本原因。

   二、振奋:法律法规的有力保障

      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举办伊始,就得到了法律层面的保护和支持,令人无比欣喜和振奋。2000年,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率先颁布了我国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的第一个地方性法规——《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有计划地组织集中展示民族民间优秀传统文化的展演及其他活动”。这一条例的颁布,为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依据,对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规范作用。我国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后,于2011年正式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云南省也随即起草制定了《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在原有的《云南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基础上保留了好的经验和做法,同时提出了许多与时俱进的新要求。2013年6月1日,《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正式实施,我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也迈上了一层新台阶。截至2013年底,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公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共计8590项,其中国家级名录90项,省级名录197项,州市级名录2881项,县区级名录5422项。全省共认定公布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3738名,其中国家级69名,省级824名,州市级970名,县区级1893名。

      入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项目在每一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上都会得到重点展现,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也成为每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的主力军。以第七届金奖作品《“梅葛”唉嘎哩》为例,这部声乐作品运用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彝族创世史诗《梅葛》创编而成,由4个老年梅葛(唱“梅葛”的民间老艺人)、4个青年梅葛(唱“梅葛”的年轻人)和13个娃娃梅葛(学唱“梅葛”的小孩)共同表演,老少同台,连唱带跳,展现了“梅葛”在民间口耳相传的实情,效果极佳,情景感人。第八届歌舞乐展演金奖节目傣族《马鹿舞》取材于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由传承人亲自表演,开场即向大家展示了传承人向众徒弟传授“舞”艺的情景,精湛技艺深深打动评委,民间传统技艺代代相传、生生不息的场景令人难忘。因此,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已不止是各族民间歌舞乐节目精粹的舞台盛会,更成为对全省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

   三、感动:文艺工作者的执着坚守

      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成功举办的背后,是民族民间歌舞乐艺术代表性传承人、民族文化艺术工作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者的辛勤付出和不懈努力。不论是深入基层摸底调查,还是在展演舞台上,最让人感动的莫过于各族人民对本民族文化的珍视和热爱。记得有一次在香格里拉,两位藏族兄弟身材稍胖看起来并不灵活,跳起藏族锅庄舞却动作灵巧、富于弹性、热情洋溢,令在场观众包括著名的舞蹈家周培武老师都大为称赞。

   历届的歌舞乐展演上,我们总能看到一些来自田间地头的民间艺人,他们不熟悉舞台、不会站位、不懂表演,却能在观众面前将本民族的歌舞乐展现得如此纯粹动人,让人热血沸腾、心驰神往。比如第八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中,怒江白族支系拉玛人表演的歌曲《开益》,就仅选了三男三女作无伴奏的演唱,在没有任何舞台修饰的情况下,唱出了纯正自然、古朴原味的天籁之音,让人仿佛置身于拉玛人清新恬静的山野乡村之中。为了排演苗族舞蹈《赶花山》,许多村民每日往返十几里路,不惧劳累伤痛,只为将本民族的优秀文化通过歌舞乐展演这个盛大的舞台向全省的观众展示出来。这就是我们的民间艺人流淌在血液中的民族情感和最具魅力的艺术风采。

      当然,这么多优秀的民族民间歌舞乐节目能够在舞台上得以呈现,最重要的桥梁还是扎根基层、深入生活的广大文艺工作者。我们都熟知的舞蹈家周培武老师,数十年独身一人以云南民族舞蹈为伴,在山村边寨与兄弟民族共度了无数个民族节日,熟悉掌握了云南各种民族民间舞蹈,并在此基础上创作了《丽水金沙》等大量脍炙人口、影响广泛的优秀作品。云南省非遗保护专家委员会的老专家们,尤其是我们的老领导、原文化厅副厅长赵自庄女士和云南民族大学教授杨德鋆老师,也都是以保护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为己任,几十年如一日致力于我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调查研究和保护工作中的典型代表。他们多年以来身体力行、扎根民间,对云南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有着相当深入和全面的掌握,现在虽已退休,却仍坚持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评委工作,一生都在守望着这片美好的精神家园。2010年厅里成立了非遗处,随即成立了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越来越多的力量充实到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保护工作中来。正是无数民族文化工作者的执着坚守,才使得我们的歌舞乐展演顺利举办且惊喜连连,我们的非遗保护和文艺事业才迅速发展、蒸蒸日上。

   四、欣慰:多年实践的经验成果

       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多年来确立并坚持的正确导向和优良传统,是其生机盎然、取得丰硕艺术成果的重要保障。

      每届歌舞乐展演的节目大致呈现为三种:第一种是原汁原味,基本原封不动展示的;第二种是在音乐韵律、舞蹈情节和技巧、器乐演奏、服装搭配等方面适度加工和编创的;第三种是创作成分较多,但万变不离其宗,仍保留民族歌舞乐元素和基因、节目内涵比较丰富,让观众眼前一亮、耳目一新的。这些节目始终遵循一条主线,即深入生活、扎根基层,拜各族群众为师,因而使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始终保持了最贴近群众的乡土原色和最旺盛的生命力。从第六届开始,每届歌舞乐展演都选在地州上举办,第七届开始不仅有舞台上的集中展演,还设置了优秀节目下乡巡演环节,这使得民族民间歌舞乐艺术进一步实现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同时有效促进了各族歌舞乐艺术的交流和弘扬。

      此外,从第一届开始,我们就组成了专家评委会进行论证、制定业务标准和评奖办法,始终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参加展演的优秀节目进行表彰奖励。十几年来始终坚持在每一届歌舞乐展演开始前都召开编导会,将一线的文艺工作者、从事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的专家召集在一起,总结上届经验,确定新一届的标准,使得歌舞乐展演始终保持正确的方向,并不断改进提升,与时俱进。目前,在评奖方面已经逐步淡化行政干预,不再有领导参评。奖项设置上,除了金银铜奖以外,还加入了传承奖,标志着我们的歌舞乐展演已经从过去的抢救性收集向注重传承发展的方向转变。

      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历时17年,已成功举办八届,积累优秀作品近500个。这些作品有的已作为本地本民族节日庆典、旅游迎宾、会客访友等搪门抵户的当家产品,甚至推广为时下最接地气的”广场舞“,比如纳西族的《热美蹉》、藏族的《锅庄舞》;有的作为精加工原料被专业院团、专业艺人吸纳后展示在各种舞台上,比如彝族的《跳菜》、佤族的《甩发舞》;有的已经在全国、全省获得好的奖项,比如近年来我省连续4届参加全国少数民族文艺汇演的节目《云海丰碑》、《彩云南现》、《舞彩云》、《云岭天籁》均获金奖,其中每一台节目都是认真挖掘、整理、加工各少数民族歌舞乐素材而推出的。包括杨丽萍的《云南映象》等大型歌舞节目也是挖掘、借鉴了各民族歌舞乐资源而创作、排演的。

      八届歌舞乐展演的实践表明,这是一项促进民族文化繁荣发展、增进全省各民族文化交流的重大盛会。通过展演,弘扬了优秀民族传统文化,展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促进了民族民间歌曲、舞蹈、器乐的文艺创作,展现了民族艺术风采,培养壮大了传承人队伍,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繁荣了云南文化艺术事业,为建设云南民族文化强省和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做出了积极贡献。今年,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将历届歌舞乐展演获奖节目剧照和部分文字材料汇集起来,编辑印制了《云南省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画册。画册分两卷,图文并茂地记录了历届歌舞乐展演的精彩瞬间,为我们保留了一份珍贵记忆。衷心地希望这项承载民族记忆、守护民族根基的有益实践可以一直延续发展下去,期待云南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生生不息、历久弥新。


文章:李艾玲(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