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交流-歌舞乐展演

云南省第十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编导培训会在昆明召开

日期:2017-03-28


      为做好云南省第十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筹备工作,保证展演顺利进行,3月20日至21日,云南省第十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编导培训会在昆明召开。省文化厅副厅长杨德聪、省民宗委沙云生处长等相关领导,各州(市)文化局分管领导、文化馆(非遗中心)负责人、编导,及省非遗保护相关专家共93人参加会议。

杨德聪副厅长作总结讲话

      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沙云生处长作动员讲话,他表示:云南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是一块“金字招牌”,代表了我省民族民间文艺的最新成就和最高水平,维护好这个品牌,是责任所在,节目是展演的生命,质量是节目的生命。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举办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的重要意义;抓住机遇,促进民族文化发展。希望各位编导坚持宗旨,深入基层、深度挖掘、精心编创,推出一批原创的、民族的、当代的、云南的精品节目奉献给广大观众,为进一步推动云南民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推进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和民族文化强省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沙云生处长作动员讲话

      会议共同研讨了云南省第十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方案,省非遗保护专家从专业角度对第十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活动方案进行了全面解读,指出:云南省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已成功举办九届,走过了近20个年头,是值得总结与传承发展的。过去的九届歌舞乐展演始终围绕云南省民族民间歌舞乐的本真形态,进行挖掘整理,极大的丰富了云南省民族民间歌舞乐宝库。云南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极大地促进了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推动了云南文化事业的发展,是近20年云南文化发展历程中浓墨重彩的一笔。第十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活动方案在总结前九届的经验成果,并保留了前九届的成功经验基础上做出了创新,与前九届不同,其提出将节目分为传统类和创新类两类并分设奖项的构想,解决了以往节目创作、评奖过程中两类节目难以用同一标准衡量的问题。并表示虽分开评奖但展演的主旨不变,要继续坚持原真性向民间学习,传统类节目要正确处理好原真性与舞台表演的关系,创新类节目则要立足于民族民间文化创新,这些解读开阔了广大编导的创作思路,为广大编导的创作指明了方向。

专家全面解读展演活动方案

      各地州文化局分管领导在认真听取专家解读后纷纷表示将积极部署,做好云南省十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的筹备工作。此外,保山市、普洱市、昭通市等地基层编导结合自身的编导工作经验进行了交流,省非遗专家对各位编导的疑问进行了全面解答,为编导们指点迷津。

各地代表发言

      省文化厅杨德聪副厅长为会议作总结讲话,并就大家讨论的展演节目数量比例、评分标准等问题作了详细的阐述。他表示:云南省歌舞乐展演自创办至今,已办出了品牌,办出了影响,对云南省乃至全国传统音乐、舞蹈及传统戏剧类非遗项目的保护有重要启发。希望各州市在总结既往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认识,精心筹备,编导出一批“生动活泼、群众接受、反映生活”的精品节目,把云南省第十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办得更好。

云南省第十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编导培训会会场

      云南省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是我省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传承与交流发展的重要展示平台,每两年举办一届,迄今已举办了九届,已然成为云南省民族民间文化的一块“金字招牌”。第十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在总结回顾前九届展演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创造性的将展演节目分为传统类和创新类两类,此外还将增设部分传统戏剧和曲艺类节目,这两大创新得到与会专家及各州市代表的一致支持,必将进一步提高我省歌舞乐展演水平,对我省的非遗保护产生重要影响。

撰文:(云南省非遗中心  王晓亮)
图片:(云南省非遗中心  阮坤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