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每两年举办一届,自1997年至今已成功举办了十二届。云南省第十三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由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德宏州人民政府主办,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承办,将于10月22日至27日在德宏州芒市、瑞丽市举办。
本届展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展示民族艺术风采,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主题,立足云南,辐射南亚东南亚,展示我省积极履行《公约》责任,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硕成果,发展云南文化和旅游事业,讲好云南故事,传播中国好声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和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再上新台阶。
本届展演设立“云南省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奖”,按歌、舞、乐分别设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另设传承奖和组织奖。由各州(市)上报节目,经专家初审,共有70个节目入选, 其中传统类节目40个,创作类节目30个。在节目分类上紧扣歌、舞、乐主题,以声乐、舞蹈、器乐三类为主,其中声乐类节目30个,舞蹈类节目24个,器乐类节目16个,表现形式丰富多样。参演人员覆盖全省16个州(市)的20个民族,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民间艺人、基层文化馆、文化站工作人员为主的演职人员共计1000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