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名录

花灯——弥渡花灯

级别 省级 类别 传统戏剧 批次 第一批 地区 云南省

弥渡花灯
    大理白族自治州弥渡县的花灯起源较早,盛于清末民初,普及于新中国成立初期。弥渡花灯歌舞总体分为“太平花灯”和“元宵花灯”两种,具有自娱性、娱他性、祈神求福性等共同特征。其表现形式有“团场灯”、“门户灯”和“过街灯”。弥渡县村村有灯班,规模不受限制,灯班人数少则数十人,多则上千人,各村灯班都有各自的“看家本领”。表演时不分男女老幼,浓妆艳抹,手持各种道具。弥渡花灯最大的特点是无论在街头和场院演出,均无布景,不分场次;演员表演自如,边走边唱边转,没有固定程式,表演比较随意,生活气息浓厚。花灯内容有排灯开道、龙狮表演,凤引麒麟、旱船、白鹤、蚌壳、钱鞭、高跷、云高台,大唱、小唱等。
    弥渡花灯名曲《十大姐》、《绣荷包》、《弥渡山歌》等蜚声海内外,《双采花》、《梳妆调》、《一压三》等花灯曲调在省内外传唱引用。独树一帜的花灯艺术使弥渡被文化部授予“中国民间艺术花灯之乡”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