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7日,广南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发文(广机编办〔2013〕40号),成立“广南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文件明确机构名称“广南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为广南县文化广播电视局下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股所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5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同时,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七项主要职责。
广南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的地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经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的规定(第五章第36条),积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基层队伍建设。是目前除丽江市古城区、玉龙县、楚雄市、大理市外,我省第五家单独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县(区、市),也是我省目前人员编制最多的独立建制的基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广南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建立,将极大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深入做好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创造了条件。
文章:兰明贤(云南省文化厅非遗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