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第八个文化遗产日活动期间,楚雄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系列宣传活动。
《非遗法》专题讲座
发放宣传单
葫芦笙舞表演
文艺演出
主要开展了五项活动:一是在楚雄城中心桃源湖组织1000人参加的彝族左脚舞、大三弦舞、葫芦笙舞等民族歌舞展演;二是在州文化活动中心和桃源湖,以悬挂布标、展板展出、发放宣传单、放映“非遗”保护名录专题片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三是举办有楚雄市区业余文艺队队长、副队长及部分文艺骨干人员(约100人)参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专题讲座;四是举行庆祝第八个文化遗产日主题文艺晚会,展演国家级非遗项目彝剧、彝族左脚舞、彝族酒歌(民族民歌)、查姆(阿噻调)等节目,并在节目空隙进行“非遗”知识问答、抢答活动;五是邀请州、市新闻媒体对文化遗产日全程活动进行采访报道, 并在州、市电视台播放有关“非遗”宣传资料。
文章:白爱荣(楚雄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图片:陈雄辉(楚雄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