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我国第八个“文化遗产日”,落实“人人都是文化遗产的主人”主题活动要求,6月8日,西双版纳州文化馆在勐海县格朗和乡南糯山村,组织开展庆祝“文化遗产日”暨“哈尼族服饰制作技艺传习所”成立的宣传活动。
庆祝活动仪式
李金梅在指导徒弟
为李金梅颁发聘任书
“哈尼族服饰制作技艺”2011年入选云南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勐海县格朗和乡是西双版纳为数不多的哈尼族乡,哈尼族占全乡总人口的87.28 % 。“格朗和”是哈尼语,意为吉祥、幸福、安康。版纳州文化馆通过选择,在该村长期坚持制作哈尼族服饰,致力于宣传哈尼文化的李金梅女士家中,挂牌成立“哈尼族服饰制作技艺传习所”,并聘任她为传习所所长,为更好地发扬传承哈尼族服饰制作技艺创造了条件,进一步鼓舞了哈尼族群众传承哈尼文化的信心。
文章:杨 雁(西双版纳州文化馆)
图片:段其儒 杨 雁(西双版纳州文化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