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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为抢救保护民族传统文化做好八件事

来源:昌宁县文体广旅局 日期:2013-05-21

    近年来,昌宁县高度重视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工作,围绕以下八个方面,努力办好实事,积极做好工作,收到明显成效。
    一是通过文化工作者深入挖掘,积极申报,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被列入国家、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保护名录,有了项目名录体系。二是通过审批,在规划区内推广100亩脱毒大麻的种植,保证了项目传承原料。三是购置65套织布机及纺线机,提供了项目传承工具。四是推荐命名传承人,进行培训和经费补助,做到了有序传承。五是出版“非遗”专著《昌宁苗族服饰》,促进了理论与实践结合。六是投资130万元建设苗岭广场和“昌宁苗族服饰传习所”,解决了传承场地问题。七是建立苗族服饰展览馆,有了宣传展示阵地。八是将国家级非遗项目搬上舞台,打造大型舞蹈史诗《苗岭天风》;筹资200多万元拍摄电影《苗岭霓裳》;创作拍摄《五彩盛装》MTV,加大了保护宣传力度。

文章:马 宏(云南省昌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