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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县农凤妹被公布为国家级“非遗”传承人

来源:富宁县文化馆 日期:2012-12-20

    2012年12月20日,文化部印发《文化部关于公布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文非遗发〔2012〕51号),我省富宁县“坡芽情歌”传承人农凤妹被公布为国家级传承人。农凤妹是“坡芽情歌”资料保存者和主要传承人,近年来为保护传承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农凤妹展示坡芽歌书

 专家到农凤妹家考察

    2011年6月 “坡芽情歌”被列为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传承人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主体和传承核心,农凤妹被公布为国家级“非遗”传承人,对推动富宁保护传承民族文化,将取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文章、图片:黄学巧(富宁县文化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