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至7月2日,由文化部和江苏省人民政府主办,文化部非遗司、中国“非遗”保护中心、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文化厅、苏州市人民政府共同承办的第四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苏州论坛,在江苏省苏州市举行。
苏州论坛开幕式
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副司长王福州,江苏省文化厅副厅长吴晓林,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常务副主任李新风,苏州市委副秘书长蔡公武,苏州市文广新局局长陈嵘,相城区委副书记、区长查颖冬出席论坛开幕式。查颖冬致欢迎辞,王福州致闭幕词,李新风作总结发言。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专家、学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领导、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代表近100人参加。
苏州论坛开幕式参会领导
论坛上专家刘魁立发言
论坛上专家刘锡成发言
论坛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及传承机制建设”主题,共同探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责任与义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资料的收录、整理与建档;传承人的认定、保护与退出机制的规范化探析;传承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中的作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在传承机制建中的职责等问题。有三个方面的突出特点:一是真正体现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学术与实际的结合。对探讨“非遗”保护工作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二是集思广益,集中探讨,抓住了“非遗”保护工作的核心和重点,集中围绕传承人与传承机制的建设等问题进行探讨。三是分别由“非遗”保护的管理、引导者,以及专家、学者,还有来自一线的代表性传承人进行发言,充分体现了我国“非遗”保护的多层次性、立体性。此次论坛是一次高水平、高规格的论坛,形成的研究成果和经验,将促进传承机制建设,更好地推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本届“论坛”为期三天,采取专家交流发言、传承人代表发言、各地代表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十位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专家,三位传承人紧紧围绕着论坛主题做了精彩发言和报告。论坛交流中,各省市代表,结合本地实际,围绕机制建设,从希望政府做什么?保护单位做什么?社会做什么?专家做什么?传承人怎么做?在传承人保护和机制建设,实践和工作中存在的疑惑等几个方面深入进行讨论和交流。国家“非遗”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周小璞,还对大家提出的保护单位调整、传承人和保护单位分离、传承人丧失传承能力,取消资格等问题进行解答。通过交流,同志受益匪浅,深受启发,为进一步推动代表性传承人保护和传承机制建设、促进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创造了良好条件。
苏州论坛是近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论研究领域的大型论坛,2005年以来,已陆续举办了三届,先后探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实践、方法”、“文化生态保护区的设立及保护模式”、“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等问题,为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探索发挥了重要作用。
文章、图片:邹 萍(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