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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南县“彝族葫芦笙舞”示范点挂牌仪式举行

来源:广南县文化馆 日期:2012-05-16

    为加强对“彝族葫芦笙舞”项目的保护,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推动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5月7日,在彝族“荞菜节”来临之际,文山州文化馆和广南县文化馆,在广南县那洒镇新挖聋村举行了国家级项目“彝族葫芦笙舞”传承保护活动示范点挂牌仪式。
    彝族花倮支系“葫芦笙舞”是花裸人世代相传一个古老的群体舞蹈,主要流传在广南县那洒镇新、老挖聋、那腊村,篆角乡九坪、石碑坡村,西畴县曼竜村的6个彝族花裸人村寨。葫芦笙舞属群体性舞蹈,舞者围成圆圈,随着葫芦笙旋律沿逆时针方向起舞,舞蹈动作蕴含着花倮人生产生活、社会文化等方面的重要信息,是彝族花倮人的重要精神财富。其舞者从头部至足踝一刻不停地呈“S”形摆动,动作简洁明快、粗犷热烈,保留了原始舞蹈的神韵,被世界著名舞蹈家、中国舞蹈家协会副主席戴爱莲女士誉为“东方迪斯科”。彝族葫芦笙舞折射出彝族花倮人勤劳、聪慧、淳朴、善良的性格特征和审美特性,是彝族花倮人千百年来勤劳智慧的结晶。对研究和发展彝族文化有着极高的历史、文化和艺术价值。2006年6月,文山州彝族葫芦笙舞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
    州、县、镇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挂牌仪式,文山州文化馆王瑛馆长、广南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纪委副书记张潇月及那洒镇镇长杜兴宏等同志参加了活动。仪式上,文山州文化馆杨利祥、杨波副馆长分别为那洒镇那腊村、老挖聋村葫芦笙舞传承点颁授了传承点、传承责任制、《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牌匾;王瑛馆长、张潇月副书记为新挖聋村葫芦笙舞活动示范点揭牌,并为3个传承活动示范点发放了2012年传承活动经费;杜兴宏镇长做了重要讲话;葫芦笙舞传承人代表王国华进行表态发言。随着葫芦笙古朴、悠远的节拍,各级领导与广大群众一起踏笙起舞,欢度佳节。
    挂牌仪式活动,以彝族民间传统“荞菜节”为依托,组织了那洒镇3个花倮村干部、群众400余人参与,气氛热烈,效果较好。通过活动前组织循环播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云南省民族传统文化保护条例》,宣讲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让村民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价值和保护意义,为传承保护彝族葫芦笙舞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文章:李文聪 蒙季秋(广南县文化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