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得到较好传承和保护,近年来,楚雄州武定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制定了《武定彝族酒歌保护和传承方案》,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做好武定彝族酒歌传承保护工作。
一是在白路乡、环州乡建立武定彝族酒歌传习所,在罗婺人家、狮子山华兴苑设立武定彝族酒歌传习点;二是先后在白路、环州举办武举办武定彝族酒歌骨干培训班。培训班由县文化馆策划,乡镇文化站承办,县艺术团选派培训教师。学员68人。先培训骨干,再由骨干分批次在村委会和站所进行培训。通过培训,推广和普及了彝族酒歌,使武定彝族酒歌得有效保护和传承。
2008年6月,《武定彝族酒歌》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文章:李继勇(武定县文体广电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