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6日至9日,保山市组织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培训班,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对非遗的传承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促进民族文化的繁荣和发展。全市部分非遗工作者及各县(区)市级以上非遗传承人共90余人参加培训。
专题培训学。邀请保山学院、保山市文广局、保山市文化馆等单位从事或研究非遗工作的领导专家学者,采取专题辅导和现场教学相结合的方式,培训学习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解读《非遗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运营》、《非遗产业化成功案例讲评》等内容。
相互交流学。一是授课领导、专家、学者利用课间或课余时间对参训人员进行一对一专门交流辅导,了解其取得的经验成绩,分析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参训人员之间进行沟通交流,分享借鉴在非遗传承保护和开发利用中的经验体会,克服不利因素,为今后非遗“抱团”发展打下关系基础。
参观展示学。组织昌宁苗族服饰、施甸布朗族服饰、腾冲皮影、隆阳永子、龙陵纸伞等10多个各县(区)具有代表性的非遗项目展示,让各位参训学员在实际观摩中有更直观的感受,达到更直接有效的学习交流目的。
举办“非遗培训班”是保山市重视非遗工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该市重点实施非遗保护展示与开发利用工程,有效保护各自“独特性的文化遗产”,将非遗项目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现示范区建设规划,并充分利用珍贵的非遗资源,培育和发展“创意性的文化产业”。目前,全市共有非遗名录206项、传承人533名。其中:国家级名录3项,国家级传承人1人;省级名录14项,省级传承人52人;市级名录119项,市级传承人66人;县(区)级名录70项,县(区)级传承人414人。据统计,全市已初步开发利用非遗37项,从业人员近2万人,年产值达3.5亿元。
文章:王强元(保山市文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