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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参加文化生态保护区现场会

来源:云南省文化厅非遗处 日期:2011-08-29

    为总结交流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做法和经验,研究探讨目前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探索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的规律和途径,进一步明确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的思路,落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的措施,努力将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推向新的阶段,8月22日至25日,文化部在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召开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现场交流会。文化部副部长王文章出席会议并讲话。青海省副省长张建民出席并致辞。会议由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司长马文辉主持。 
    王文章副部长对我国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工作开展4年多来所取得的显著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强调的动态、整体性保护方式是适应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流变性、恒定性和整体性特征而采取的一种科学保护措施,具有重要的开拓意义。这次会议,对于总结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建设经验、做法和成绩,研究、探讨目前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探索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规律,进一步明确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思路和措施,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对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也将产生重要的影响。
    王文章副部长强调,文化生态保护区不是经济开发区,也不是文化产业园区,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必须遵循自身特有的规律,要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指导方针,在保护实践中努力探索正确把握好保护传承与合理利用的关系。各地要从以下八个方面入手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二是科学编制和实施《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三是加强重点区域内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保护;四是加强代表性传承人保护,完善活态传承机制;五是加强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密切相关的物质载体、自然人文环境等文化生态的整体性保护;六是支持区域内民俗文化活动的开展和恢复;七是开展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教育活动;八是编写、出版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和传承普及读物,培养、培训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人才。

 云南省文化厅熊副厅长发言

    根据会议安排,熊正益副厅长就云南开展文化生态保护区工作在会上做了交流,提出科学制定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是我省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的指针和蓝图,是推动非遗整体性保护和活态传承的关键。今年,云南省将以两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制定为重点,围绕生态保护区建设的体制和机制建设,确定重点区域进行整体性保护,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保护,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理论和政策研究,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人才队伍建设,突出社会公众的文化主体地位,营造有利于文化生态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从加强传统文化整体性保护角度出发,2006年,国务院批准实施的《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出了“确定10个国家级民族民间文化生态保护区”的要求。截至今年8月,文化部已相继命名了11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其中云南省的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大理文化生态保护区已经批准列入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








文章、图片:云南省文化厅非遗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