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传承弘扬民族优秀文化,贯彻落实《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2014年11月20日至21日西畴县组织召开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培训会议。
座谈会现场
会上,县文广体旅局副局长陆兴斌做了热情洋溢的动员,强调培训意义,提出希望和要求。县非遗保护中心主任邬会成从传承人的申报、管理、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有效开展传承活动等方面,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作具体讲解。邬会成主任与国家级、省级、州级和县级传承人签订了《西畴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目标责任书》,明确各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的任务。
座谈中,传承人各抒己见,纷纷表达开展传承活动的想法和建议,遇到的难点和问题,以及希望帮助解决的实际困难等。鸡街乡传承人代表以自身经历讲述传承经验及成效,为积极开展传承活动提供借鉴和典范。由项目传承人进行的展示交流,将培训会议推向高潮,随着彝族《葫芦笙舞》、壮族《女子太阳节》祭祀古歌、苗族芦笙舞、瑶族道公表演、兴街传统手工抛花刺绣等国家级、省级和州级项目的轮番现场展示,获得大家阵阵掌声。
传承人技艺交
通过召开培训会议,提高了传承人对非遗保护及传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进一步明确了自己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为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工作创造了条件。
文章、图片:邬会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