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武定县切实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保护“古”、突出“彝”上下功夫,使普查申报、传承保护有序推进,取得初步成效。
武定县文化馆举办非遗传承人培训会
一是搞好普查。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全县各乡镇村,全面调查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摸清家底,为建立名录打下了良好基础。二是积极申报。及时组织项目和传承人的申报工作。 2006年,武定彝族酒歌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8年,白路镇被国家文化部命名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截止目前,共有2个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11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其中传统技艺6项,传统乐器1项,传统民俗2项。有51名各级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其中省级4人 ,州级11人,县级36人。三是开展传承。出台《武定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选命名办法》、《武定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办法》。在白路乡成立彝族火把节传习所;在白路乡、环州乡建立武定彝族酒歌传习所。在罗婺人家、狮子山华兴苑设立武定彝族酒歌传习点。组织编写《武定酒歌》教材,印制1000册发到部分中小学,向广大师生展示武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使青少年了解优秀民族传统文化,进一步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和弘扬。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培训班4期。举办武定彝族洒歌培训班5期,彝族刺绣培训班3期,培训人数达486人(次)。四是注重宣传。利用新闻、出版、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知识,培养全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观念。投资20多万元,拍摄武定民族文化名片《武定酒歌》专辑和《武定情歌专辑》,目前正策划拍摄《武定彝族酒歌》精编升级版。
文章、图片:李继勇(武定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