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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学习实践习近平总书记非遗保护重要批示精神

来源:文化部 日期:2015-07-10


浙 江 学 习 实 践

习近平总书记非遗保护重要批示精神 

        2005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连续对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作出了6次重要批示。日前,浙江省文化厅召开学习实践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十周年座谈会,重温批示精神,总结非遗工作成效,谋划非遗保护发展。

        十年来,浙江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创造了非遗普查“浙江模式”、非遗名录“浙江现象”、非遗传承“浙江经验”。目前,浙江共有9个项目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遗名录,217个项目入选国务院公布的国家级非遗项目名录,均位列全国第一。

浙江省入选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录项目《昆曲》

浙江省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录”项目《昆曲》

        一是率先启动非遗普查,建立全省三级名录体系。创造性提出“村报普查线索、乡查重点项目、县做申报文本”的普查工作流程和普查方法,做到不漏村镇、不漏项目、不漏艺人、不漏种类,突破了非遗普查的瓶颈。历时五年的大普查,共有23万人参加,普查出270多万条线索,重点调查了15万多个项目,摸清了全省非遗资源的“家底”。经过全面普查,浙江率先公布省级名录,建立省、市、县三级非遗名录体系。目前,累计公布四批998项省级非遗项目。  

        二是率先出台非遗保护地方法规,推出“八个一”非遗保护机制。率先出台非遗保护地方法规《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见》等多个规范性、指导性文件,将非遗保护纳入文化强省、生态浙江的实施方案,促进非遗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依托非遗名录,通过创设各类保护载体、探索分类保护方式,拓展保护传承载体,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国遗、省遗项目“八个一”保护措施,加大保护力度,濒危剧种等一批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抢救保护。

        三是率先实现省、市、县三级非遗保护工作机构全覆盖,建立多门类非遗基地。加强非遗展示馆、民俗博物馆、非遗传习所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非遗宣传展示基地创建工作。全省11个市、90个县市区全部建立非遗保护中心,拥有443座非遗馆,基本实现全省覆盖。率先建立8个高校省级非遗研究基地、36个省级非遗传承基地、131个省级非遗传承教学基地、20个省级民族传统节日保护基地、55个省级非遗生产性保护基地、9个省级非遗生态保护区试点,构建起多元化立体式的非遗保护传承体系。

        四是率先建立省级非遗保护专项资金,推行传承人终身政府津贴制度。“十一五”期间每年安排非遗资金1500万元,2012年起增加到2500万元。从2007年开始对全省65岁以上的国家级、省级代表性传承人,由省财政给予每人每年3000至4000的政府补贴,每年组织开展“服务非遗传承人月”系列活动。许多市、县纷纷出台相关政策,向代表性传承人颁发政府艺术津贴。

浙江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龙泉宝剑锻制技艺》

浙江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龙泉宝剑锻制技艺》

        下一步,浙江将以“四个强化”推动非遗保护传承科学发展。一是强化法治非遗。重点研究制定更加系统完善的法治非遗建设举措,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着力构建科学合理、运行顺畅、充满活力的法治非遗建设体制机制。二是强化规划引领。积极谋划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精心谋划好未来五年非遗发展蓝图。认真谋划好省级以上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及生产性保护试点,争取在“十三五”时期取得重点突破。三是强化转型升级。在新的阶段,对非遗工作的理念进行重新梳理和调整。通过理念创新、机制创新、方式创新、制度创新、传播创新等,全面实现保护工作的转型升级。四是强化“非遗+”理念。培育和建设一批具有浓厚乡土色彩和地方特色的文化项目,规划建设一批产业、文化、旅游功能叠加的特色小镇,在城镇化建设中“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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