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在昆明举办为期两天的“2015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暨业务培训会议”,针对我省10位年事已高的国家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做部署安排,并就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牡帕密帕、四季生产调、达古达楞格莱标、傈僳族民歌、彝族海菜腔、藏族锅庄舞、纳西族手工造纸、格萨(斯)尔、木鼓舞(沧源佤族木鼓舞)、彝族火把节等10个项目保护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项目专家及熟悉影视制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会议由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尹家玉主持。
省文化厅非遗处处长蔡永辉作动员讲话,他指出,数字化抢救保护工作是一项国家工程,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数字化保护与档案建设相结合,抽调精干人员,共同努力,按期完成好相关工作。
培训会议采取专题讲授、保护单位陈述和专家答疑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省非遗中心副主任、一级摄影师苏保华,省非遗中心规划保护部主任、研究馆员胡荣梅分别从制片管理和非遗保护工作角度,针对文化部拟定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规范(试行稿)》进行解析。各保护单位结合工作规范要求,陈述了保护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相关情况,提出存在的问题与困惑,为抢救性记录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奠定了基础。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抢救性记录工作是列入《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的重要任务。抢救性记录将利用数字多媒体等现代手段,全面、真实、系统地记录代表性传承人掌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和精湛技艺,为后人传承、研究、宣传、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留下宝贵资料。
文章:丁晓冰(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