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保山市人民政府下发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第一至第三批和公布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通知》( 保政发〔2016〕 5号)文件。对保山市第一至第三批项目“洞经音乐”等31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整项目名录进行了整合、更名、取消;公布了“隆阳区潞江镇邹家老油坊野生铁核桃油水煮法制作技艺”等13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内容涉及传统技艺、传统音乐、传统舞蹈、民间文学、民俗等5个非遗类别。
目前,保山市共有市级以上“非遗”项目174 项,市级以上“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227人,其中:国家级保护项目3项,项目代表性传承人3人;省级保护项目18项,项目代表性传承人55人;市级保护项目153项,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69人。
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的不断完善、保护队伍的不断充实,保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将日趋加强、不断推进;此次公布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名录将进一步推进保山市非遗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快构建完善可持续发展的活态保护体系,为今后继续申报保山市级以上非遗项目做好项目储备。同时,也为传承和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作出新的贡献。
供稿:段龙山(保山市文化馆 )
编辑:王海(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