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南涧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培训班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举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大理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与管理办法》,切实提高全县非遗工作人员专业水平,同时满足全县各级非遗传承人提高自身建设的迫切需求,南涧县在火把节民族团结周期间间,召开南涧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培训会。来自全县8个乡镇文化站站长以及南涧县国家、省、州、县四级非遗传承人共计61人参加了培训。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领导班子出席了会议,并为南涧县3名州级非遗传承人、36名县级非遗传承人颁发了证书。局长殷文辉、副局长李丽松作了开班动员讲话。
县文化馆组织与会者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针对有关条款,结合实际案例进行了讲解分析。同时,根据当前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进程和存在的问题,对非遗收集与整理的相关要求进行了详细讲解。对传承人管理办法及传承人如何做好项目传承工作采取了互动的形式作了重点讲解和探讨,并对传承人在传承工作中应当注意的问题以及《传承人工作日志》填写一一进行了指导。
本次培训,不仅提高了基层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业务水平,而且不同程度增强了各级非遗传承人的自信心,明确了各级非遗传承人的传承工作方向。
文章:施增菊(南涧县文化馆)
图片:任海芬(南涧县文化馆)
编辑:王 海(云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