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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培训班在京举办

日期:2016-09-02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享有国家荣誉,是当下提倡的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的重要承载,抢救记录他们的故事也是抢救我们的文化生态。

——文化部非遗司副司长  王福州

        8月30日至9月1日,由国家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主办、国家图书馆培训中心承办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培训班”在国家图书馆举办。来自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文化厅(局)非遗处、非遗中心、研培高校及抢救性记录工作执行团队的200余名学员参加了培训。

学员合影

        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副司长王福州在开班动员讲话中强调,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抢救性记录工程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同时,在记录工作中加强对传承人的人格塑造,坚持以人为核心进行故事化讲述,做好系统化统筹,确保抢救性记录工作取得实效。

        培训期间,来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艺术研究院、新华社、中央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集团)及国家图书馆的11名专家学者及工作人员对抢救性记录工作中传承人技艺的挖掘整理、口述史访问及文稿整理、田野调查、图片摄影、文献收集、视听技术、成果整理与编目等各方面知识进行了系统而深入地讲授。国家图书馆“中国记忆”项目负责人田苗老师,针对最新下发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操作指南(试行本)》进行了详细解读,规范了管理和专业两个层面人员的操作程序。

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刘魁立老师授课

中国艺术研究院手工艺研究所所长邱春林老师授课

田苗老师解析《操作指南》

        在交流环节,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苏保华副主任及规划保护部胡荣梅主任与参训学员分享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田野调查工作及抢救性记录工作的实际经验,并听取了山西、湖南、黑龙江、青海、浙江、陕西、河南、新疆等地学员代表的发言。

专注听讲

苏保华副主任介绍“拉祜族芦笙舞”项目及其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情况

胡荣梅主任(右二)参加交流发言

        自2013年始,文化部探索实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第一批为300名年龄满70岁的国家级传承人实施抢救性记录,目前该工程已列入文化部“十三五”发展规划,记录范围扩展至所有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成为文化战略工程。


文:李艾玲(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图:国家图书馆培训中心、李艾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