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我们召开这次会议的目的是,对这些年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作阶段性的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明确生态区建设的原则、理念、目标和方向,进一步明确生态区建设工作重点。
一、关于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建设目标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建设目标是“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
遗产丰富——是指存续基础上的继续发展和丰富。设立生态区的前提是遗产比较丰富,我们还是把丰富作为一个建设目标,就是要继续发展和丰富,不断有新的创造。热贡生态区就是这样,现在热贡唐卡艺术的丰富程度,已远远不是刚刚设立的时候所能比的。
氛围浓厚——体现为环境空间得到较好的保护,非遗项目能够活起来,参与者能够多起来,传承活动和传承方式能够丰富起来。
特色鲜明——就是生态区要有自己的个性。特色需要保护,但也需要培育和创造。
民众受益——就是获得感。这个获得感首先是社区和当地居民的获得感。唐卡艺术提高了当地的知名度,给当地的老百姓,也给当地的社会各界带来认同感和自豪感,这种认同感和自豪感是很重要的获得感。同时,热贡唐卡艺术的繁荣离不开唐卡艺术带来的收入增加,才使更多的民众参与进来。如果只是为了情感,为了情怀做唐卡,与民众的收入没有任何关系,唐卡艺术是繁荣不起来的。
二、关于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建设理念和着眼点
非遗保护的一个重要理念是“见人见物见生活”。建立生态区是对非遗及其孕育、发展的环境加以整体性保护,更要全面体现“见人见物见生活”。
建设文化生态保护区,工作着眼点有四个要素——“人、社区、氛围、特色”。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要突出人的主体地位,重视社区的承载作用,注重氛围建设,培育独有特色。
(一)富有活力的传承人和传承人群,广泛的公众参与,是良好的文化生态最基础的标志和条件。离开了人,离开了人群,离开了大众的参与,就谈不上生态。
(二)社区是文化生态环境的基本单元。非遗是民众身边的非遗,是民众正在实践的非遗。良好的非遗生态环境,基本体现就是非遗传承在社区、活跃在社区。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地域比较广阔,一个生态区往往跨十几个县甚至跨很多个市,但非遗的项目则是存续在一个个社区和群体中的。社区和各种传统村落、老街、古镇、古城、特色小镇都是很重要的非遗载体空间,应当充分发挥这些载体空间对非遗传承发展的承载作用。
(三)氛围如何,是文化生态保护区给人的首要观感。氛围是建立在相应的土壤环境之上的,是由丰富的实践构成的。浓厚的氛围也是评估文化生态的重要角度。如果我们只看有没有投入、有没有机构、有没有设施,但是没有氛围,没有当地民众的广泛参与,这种建设就不能说是很成功的。
(四)生态区建设要形成鲜明的特色。鼓励生态区、传承人群在保持既有特色的基础上与时俱进,创造出与现实融合的内容和形式。
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发生重大历史变迁的时代,也是一个文化传统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时代。既要正视时代变迁给非遗保护带来的挑战,把各项保护措施落到实处,也要看到非遗传承产生新的风格、流派乃至时代大作的机遇。像唐卡,大家可以看到唐卡艺术在热贡的发展不仅是做的人多了,其实它的表现形式也更加丰富了,用的材料也在不断丰富。从历史的眼光看,很可能现在就是唐卡艺术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的开始,要看到这一点。我们去年支持果洛州成立了格萨尔史诗童声合唱团,现在州里有四个县成立了童声合唱团。从传承的角度看,传承和表现形式就有了一个大突破,不仅是大人在传唱表演格萨尔史诗,还有很多孩子参与进来。
三、关于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的地方责任和工作抓手
设立生态区的目的有四个方面:一是提高遗产的可见度;二是彰显文化多样性;三是增强保护发展的自觉性;四是宣示保护责任和义务。因此,生态区建设的责任主体是当地政府和非遗项目的持有者,非遗项目的持有者又包括了项目所在的社区和传承人群。
要建立生态区建设情况的评估报告制度。第一,相关省(区、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要向文化部报告生态区的建设情况;第二,文化部对生态区建设情况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第三,生态区是当地民众的生态区,当地政府应该定期征求本区域社会各界的意见,报告建设情况。生态区要开展自评估,自评报告要向社会公布。要通过评估报告制度,让当地民众了解生态区建设进展,扩大社会共识,促进各方深化对非遗保护的认识,深化对生态区建设的认识。
从政府的角度看怎么做,有四个基本抓手:
(一)增加投入。国家财政要给予支持,地方财政也要支持。中央、地方一起来做。
(二)保护环境。生态区建设的核心体现为整体性保护,就是保护环境和空间,防止各种形式的破坏。因为非遗是民族的、地域的、社区的,是当地居民的,所以对引进非遗项目、引进非遗传承人,要慎重对待。
(三)搭建平台。让传承人群的才情有展示平台,产品有销售平台,传承活动有实践平台。具体来说:一是办好各种各样的非遗传习所、传习中心。二是开展各种各样的活动,用活动带动传承,一个生态区要争取形成一些品牌活动。三是支持传统村落、街区、社区的建设,让传统村落、街区、社区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和展示的空间。
(四)提供机会。为传承人、传承人群提高传承和实践能力提供各种机会。积极组织传承人群参加文化部和教育部实施的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
四、文化部下一步工作
(一)将文化生态保护区作为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实施的重点地区。首先以传统工艺传承人群为重点,依托相关高校、企业和机构,组织生态区内传统工艺传承人群参加研修、研习和培训,提高传承能力,增强传承后劲。
(二)将文化生态保护区作为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实施重点地区。支持各地将生态区内具备一定传承基础和生产规模、有发展前景、有助于带动就业的传统工艺项目纳入传统工艺振兴目录,采取得力措施予以重点支持。
(三)将文化生态保护区作为传统表演艺术区域性展演活动的重点地区。支持在生态区内举办传统戏剧、曲艺等非遗项目的区域性会演、交易等活动,增加非遗传承实践频率,扩大演出市场,进一步提升传承水平。
(四)将文化生态保护区作为支持非遗特色小镇建设重点地区。支持生态区探索非遗特色小镇建设,在小镇建设中注重培厚文化土壤,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促进非遗活态传承。
(五)将文化生态保护区作为开展非遗品牌活动的重点地区。支持各生态区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培育形成有影响的非遗品牌活动。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没有先例可循,需要深化研究的问题有很多。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系列论述和中央《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努力把实际情况吃透,把政策研究透,把工作做细做实,促进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真正成为“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的生态区。
来源:转载自公众号爱手艺
编辑:王海(云南省非遗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