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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计报送云南省第十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宣传展板电子文件的通知

日期:2017-11-02

云南省文化厅文件

云文非遗〔2017〕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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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计报送云南省第十届民族民间
歌舞乐展演宣传展板电子文件的通知

各州市文化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以及《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精神,传承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丰富各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展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服务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和民族文化强省建设,省文化厅、省民族宗教委定于今年12月在玉溪市举办“云南省第十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
  为借助展演的有利时机宣传我省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同时对各州市参演节目作介绍,现就设计报送云南省第十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宣传展板电子文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展板用途
  玉溪市文化局为每个州市提供3块宣传展板,展板分为两类,第一类用于展示各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共2块,摆放在玉溪市聂耳广场;第二类展板用于介绍参演节目,仅1块,摆放在玉溪市聂耳大剧院内。
  二、 技术要求
  1、展板喷绘制作安装由玉溪市文化局负责,尺寸均为3米长、2米高(3m×2m);
  2、展板内容、风格、版式、设计由各州市文化局自定,色彩请使用CMYK模式。
    三、相关要求
  1、请各州市文化局根据上述技术要求自行完成展板设计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于2017年11月20日前发送到玉溪市文化局指定的接收邮箱(邮箱:183303263@qq.com,联系人:李本斌、邵建洪,联系电话:15974991966 、13013489160)。
  2、请各州市文化局向玉溪市文化局发送图片格式为JPG的图片文件和Photoshop或CorelDRAW格式的工程文件各1份。
  3、望各州市文化局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确保电子文件符合喷绘制作要求。

       附件:通知文件下载


云南省文化厅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