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8年云南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培训的通知
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培训的通知
各州市非遗中心、抢救性记录国家级传承人各项目保护单位及实施单位:
根据文化部《关于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抢救性记录工作的通知》(文非遗函(2015)318号)的通知精神,2015年实施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以来,国家对开展非遗影像记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保证抢救性记录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提高我省抢救记录能力和水平,我中心将组织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进行业务培训,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全省16个州(市)非遗保护中心主任1人、非遗骨干1人。每个项目保护单位1人,项目实施单位3人,具体参会项目人员分配见附件1。
二、 培训内容
1.省文化厅领导部署安排2018年非遗保护工作。
2.邀请国家图书馆记忆项目中心的专家教授进行培训。通过培训,切实提高理论和实践水平,具备完成符合非遗学科特点文献收集、纪录片制作的能力。
三、时间及地点
1.培训时间:2018年7月22日至7月25日(7月 22日报到,7月25 日离会)
2.报到、培训地点:云南省社会主义学院(昆明市五一路221号)
四、其他要求
1.请各州(市)非遗中心做好8分钟的交流发言。具体内容:2017年至2018年上半年的工作情况,2018年下半年的重点工作安排。
2.请各参会单位将《参会人员回执表》于7月18日前传真至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办公室。联系人:高焰,联系电话:0871-63613344(传真),18314436097。
3.各参会单位承担往返交通费用,在昆明食宿费用由主办单位承担。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
1.参会人员分配表
2.参会人员回执表
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018年7月10日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