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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0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成果展播 | 李鸿源

日期:2020-09-19
           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是国之瑰宝。正是由于传承人的坚守,非物质文化遗产才历尽沧桑仍熠熠生辉。由于传承人的核心性与不可取代性,加之传承人普遍年事已高,少部分非遗项目仍存在“人在艺在,人亡艺绝”的危险。传承人所承载的技艺、经验、文化记忆与教学能力,是非遗保护与发展的核心内容与动力来源。

        根据原文化部2015年4月印发的《关于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的通知》(文非遗函〔2015〕318号)要求及原云南省文化厅工作安排,2015年,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组织启动了云南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该记录工作通过数字影像手段对传承人进行口述史、实践、教学的全方位记录,把传承人的毕生绝学记录下来,留在当下,留给未来。通过开展2020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云南省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成果展播活动,希望籍此唤起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注。

记录成果展播(十六)花灯戏(玉溪花灯戏) | 李鸿源

花灯戏(玉溪花灯戏)

         花灯戏(玉溪花灯戏)是云南花灯中有影响的地域性支派之一,主要流传于玉溪市红塔区,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传统戏曲类项目。


        明清时期,玉溪花灯戏在玉溪地区逐步形成,按形成时间分为“老灯”和“新灯”。“老灯”源于民间社火中的小调、歌舞,清末发展为包含小曲、花灯歌舞、花灯小戏等多种表演形式的民间艺术。“新灯”始于辛亥革命后,受云南大型剧种滇剧影响,部分玉溪花灯艺人向其他剧种学习,吸收民间唱本,编演剧目,使花灯向戏剧化方向发展。
        玉溪花灯剧目中的唱段有单曲和联曲形式。词格有五字句、七字句、十字句和长短句等。“新灯”的演唱接近滇剧,属戏曲演唱方式,字正腔圆,以情带声,各种润腔技法根据剧情需要进行处理。新中国成立后,涌现了一大批优秀的传统花灯剧目,其中大多反映现代生活题材。据统计,目前有传统、现代、创作剧目301个。20世纪90年代以来,玉溪市花灯剧团以《情与爱》《金银花·竹篱笆》《卓美与阿罗》等优秀新编花灯剧目,数次获“五个一工程”奖、文华奖、曹禺戏剧文学奖、中国电视飞天奖和梅花奖等国家级奖项,提升了玉溪花灯的影响力。
         近年来,在玉溪城郊和农村仍有观众,但剧场演出日渐减少,剧团经费短缺,编排上演新节目困难,年轻一代的演出、创作、编导等演职人员后继乏人,玉溪花灯面临与其他传统戏曲艺术同样的传承困境。

传承人介绍


海报设计:杨建荣

        李鸿源(1937年4月—2019年4月),男,汉族,玉溪市红塔区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花灯戏(玉溪花灯)代表性传承人。

             李鸿源自幼受父亲李寿影响,喜爱唱滇剧、花灯,1955年进入玉溪专区人民戏院花灯团,在薜国兴、杨炯明、欧阳璋等老师指导下从事花灯音乐和歌曲创作。他熟悉花灯音乐的源流、曲牌,在传统玉溪花灯音乐基础上进行创新,总结出花灯创腔:套用装饰、重点突出、一曲多变、曲牌连接、摘句集曲、多声色彩六种技法。
             李鸿源曾为《莫愁女》等200多出花灯剧目设计音乐和唱腔,其创腔有花灯韵味,符合人物角色。他还发表了《配曲与创腔》《花灯音乐作曲技法探析》《玉溪地区花灯音乐筒介》等10余篇论文,参与编写《中国曲艺志·云南卷》,出版《李鸿源花灯音乐作品选》。2006年,李鸿源被云南省文联授予“云南文学艺术成就奖”。


文图&视频:云南省非遗保护中心

编辑:王海(云南省非遗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