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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操作指南》专家咨询会召开

日期:2024-07-17

        为进一步加强对云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的指导,2024年7月15日下午,省非遗保护中心召开云南省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操作指南专家咨询会。省文化和旅游厅非遗处处长董艳玲及杨德鋆、范道桂、吴思明、陈浩、杨祥全、张超、白玉宝、黄凌飞等非遗保护专家出席会议,对《云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操作指南》(以下简称 “《操作指南》”)初稿研提修改意见。本次会议旨在汇聚专业智慧,确保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省非遗保护中心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资料管理部、执行团队相关人员参会。

        云南省非遗保护中心主任王静详细介绍了项目背景。云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是云南省非遗保护“补短板”的一项重点工作。2022年,《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提出“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工程,开展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记录”“进一步加强档案和记录成果的社会利用”“加强抢救记录,阐释挖掘民间文学的时代价值、社会功用”“重点支持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开展记录保护”的目标任务。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启动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抢救性记录保护工作并给予资金支持。2023年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100名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传承人记录工作。2024年,交由省非遗保护中心承担60名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省非遗保护中心高度重视,为确保记录工作的科学、规范与高效,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并且通过询价采购方式,委托云南师范大学传媒学院承担《操作指南》的编写、出版及后续培训服务工作。      

        省文化和旅游厅非遗处处长董艳玲受省文化和旅游厅一级巡视员杨德聪同志委托,参加专家咨询会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她指出,全体参与者需集思广益,保证《操作指南》兼具学术性和实用性。同时,要充分认识到省级传承人记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遵守时间表,强化责任担当,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云南师范大学传媒学院执行团队负责人冯晓华教授汇报了《操作指南》初稿的编制情况,对初稿中涉及的拍摄标准、学术规范、章节结构等方面进行详细汇报。

        与会专家围绕《操作指南》的编写内容、结构框架、标准规范等方面展开深入讨论。专家们肯定了《操作指南》编制的必要性,并提出意见建议:一是《操作指南》应紧密结合国家、地方政府的相关政策要求,确保内容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同时,要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为一线记录人员提供清晰、具体的指导;二是鉴于云南非遗项目种类繁多,缺乏统一的学术规范,建议《操作指南》应灵活适应具体项目的特性,避免一刀切;三是对《操作指南》的部分章节结构进行优化调整,以增强逻辑性和条理性,记录标准即验收标准的基础线;四是明确记录工作的基本原则,即真实性、严谨性与学术规范性;五是《操作指南》应突出云南多元文化特色,鼓励创新思维,不拘泥于现有框架,突出个性,记录场景与项目充分结合;六是建议在传承人记录工作中应明确学术专员职责,注重学术规范,选拔的学术专员应具备相应学术背景及研究成果。

        会议最后,王静主任表示将认真梳理并吸纳专家们的意见和建议,要求执行团队对《操作指南》进行细致的修改和完善。同时,省非遗保护中心还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推动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的顺利实施。


撰稿:朱   浩

图片:丁晓冰

编辑:王   海

编审:黄   琛

审核:肖依群

终审:王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