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自出台《昭通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施意见》以来,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建设,进一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成效明显。
近日,昭通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公布昭通市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增补项目和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昭政发〔2014〕15号)通知,将昭通竹木雕刻技艺等11个项目作为昭通市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增补项目和彭志飞等33人作为昭通市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予以公布。
目前,全市有各级人民政府公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263项,其中国家级保护名录1项,省级保护名录17项(包括省级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2项),市级保护名录79项,县区级保护名录166项。有各级文化和民委部门命名的非物质文化传承人85位,其中国家级传承人1人,省级传承人15人,市级传承人45人,县级传承人24人。
文章:杨志坤(昭通市文体新闻出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