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文化局:
今年6月8日是我国第八个“文化遗产日”。现将《文化部办公厅关于认真组织2013年文化遗产日活动的通知》(办非遗函〔2013〕151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今年的“文化遗产日”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意义重大,各地要以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纪念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颁布十周年,庆祝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开始实施为契机,紧紧围绕“人人都是文化遗产的主人” 的主题,结合实际,重点组织开展好以下活动:一是积极关注、参与文化部举办的“文化遗产日”活动;二是广泛组织开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宣传活动;三是开展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四是组织和配合做好我省在澳门进行的“根与魂”非物质文遗产展示活动。
各地组织活动中,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和我省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要求,注意安全,讲求实效。6月20前,将开展活动情况报送省文化厅(电子邮箱:ynwhtfyc@126.com)。
附件:《文化部办公厅关于认真组织2013年文化遗产日活动的通知》(办非遗函〔2013〕151号)
云南省文化厅关于转发《文化部办公厅关于认真组织2013年文化遗产日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云南省文化厅
二○一三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