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文非遗〔2012〕2号
云南省文化厅关于召开云南省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
保护规划编制培训会议的通知
各州、市文化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全面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性保护,提高我省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的管理、建设和发展水平,进一步推动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迈上新台阶,云南省文化厅决定于2012年4月9日至13日,在曲靖市罗平县召开云南省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专项保护规划编制培训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由云南省文化厅主办,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与罗平县文化局承办。培训主题为“研讨专项规划、交流建设经验”,培训分为四部分进行。第一部分,课堂研讨。介绍规划编制试点工作情况,与会专家学者和基层工作者围绕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专项保护规划编制进行专题研讨学习;介绍罗平县腊者村布依族传统文化保护区专项规划编制试点工作情况和取得的经验,分析做好规划编制的方法、步骤和要领,提出分批开展全省保护区编制规划的意见和思路。第二部分,大会交流。进行保护区工作情况及经验交流,由保护区代表分别介绍建设管理工作情况及实践经验。第三部分,分组讨论。交流思想,统一认识,学习领会《云南省文化厅关于云南省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专项保护规划编制的指导意见》和《云南省传统文化保护区专项规划编制大纲》,对开展好全省的保护区专项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第四部分,实地考察。参观考察罗平县腊者村布依族传统文化保护区自然生态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承情况。
二、培训对象
我省16个州(市)文化局或“非遗”保护中心(文化馆) 分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负责人各一名; 56个省级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见附件1)所在地的县(市)文化局分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负责人各一名。各州(市)、县(市)参训人数分配详见附件2。
三、培训要求
我省56个省级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分布于16个州(市)的50个县(市),请各州(市)文化局认真组织,选派分管领导参加培训。每个保护区需撰写一份总结报告,报到时请提交纸质版(一式5份,总结报告撰写要求及体例见附件4)和电子文档,作为会议经验交流材料。
四、培训时间、地点
2012年4月9日,在曲靖市罗平县文笔路西段鑫源宾馆大堂报到(问询电话:0874—8227888转“0”)。 4月10日—12日培训,4月13日离会。
培训期间计划内人员的食宿、交通等费用由省文化厅承担,往返差旅费自理;计划外人员一切费用自理。
五、回执和联系方式
请各州、市文化局务必于3月26日以前,分别将报名回执(见附件3)传真至省文化厅非遗处和罗平县文化局。
联系方式:
1.省文化厅非遗处
联系人:潘振焱
联系电话: 0871—3611587 15887208855
传 真: 0871—3611587
电子邮箱: ynwhtfyc@126.com
2.罗平县文化局
联系人:吴跃洪
联系电话: 0874— 8256422 13732713316
传 真: 0874-8256422
电子邮箱: lpxwhtygbdsj@163.com
附件1:云南省第一批、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表(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名录表)
附件2:云南省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专项保护规划编制培训班参会人数表
附件3:培训回执
附件4:总结报告撰写要求及体例
云南省文化厅
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