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文化局:
为加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全面推进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业务档案管理和数据库建设,规范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管理工作,我厅拟定于2010年9月至11月期间,在省图书馆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管理和业务档案建设培训班”(具体时间和报到地点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田野调查方法、项目申报书撰写,普查资料录入,项目保护方案制定与规划,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建设与管理,数据库演示及技术讲解,上机操作与辅导,业务档案建设等。培训采用课堂讲授、实地操作演示等方式进行。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全省各州(市)、县(区)级文化馆(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负责计算机操作和项目申报的骨干,采取分期分批培训方式,第一期为文山州、曲靖市、玉溪市、昭通市、保山市及所辖县(市、区),共47人(包括州、市文化馆1人);第二期为临沧市、昆明市、红河州、西双版纳州、德宏州及所辖县(市、区),共48人(包括州、市文化馆1人);第三期为大理州、楚雄州、丽江市、迪庆州、怒江州、普洱市及所辖县(市、区),共50人(包括州、市文化馆1人)。每单位选派一名专业人员参加,参训人员由州、市文化局汇总后,于2010年9月15日前,统一将参培人员回执表传至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培训期间的食宿和培训费用由我厅负责,往返交通费自理。
三、培训人员须准备的工具及材料
参加培训人员顺携带已经公布的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资料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电子数据资料(文字、图片、音像),以便进行现场上机录入。
为支持州、市文化馆开展非遗项目申报和数据库建设工作,我厅专门为州、市文化馆(非遗中心)配备了数码像机和便携式电脑,届时请各州、市文化馆指定专人提前到我厅非遗处办理资产调拨手续。
文化厅非遗处联系人:殷志勇 电话/传真:0871-3611155
省非遗中心联系人: 胡荣梅 电话/传真0871-8336054
特此通知。
抄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云南省图书馆
附件: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管理和业务档案建设培训班学员回执表
二O一O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