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化厅
云文非遗函〔2014〕33号
关于举办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业务骨干培训的通知
各州、市文化局,滇中产业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创新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方式方法,提高专业人员的能力和素质,提升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云南省文化厅研究决定于2015年1月举办两期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业务骨干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政策法规;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与申报;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编制和建设管理;档案数据库建设;生产性保护实践;项目资金申报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等。
二、培训对象
全省各州、市及滇中产业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全省129个县(区)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责任人或骨干;其中,每个州(市)文化馆(非遗中心)业务骨干及国家级项目责任人各1名;每个县(市)文化馆(非遗中心)业务骨干或国家级项目责任人1名。(具体名额见附件1)
三、培训分期安排
采取分期培训方式进行。
第一期:红河州、文山州、昭通市、曲靖市、玉溪市、版纳州、普洱市、昆明市,合计125人。
第二期:大理州、楚雄州、德宏州、丽江市、迪庆州、怒江州、保山市、临沧市,滇中产业新区,合计120人。
四、培训时间
第一期:2015年1月12日—16日(12日报到,16日早餐后离会);报到地址:昆明市滇池路七公里怡景园度假酒店培训中心;
第二期:2015年1月26日—30日(26日报到,30日早餐后离会);报到地址:大理市大理古城玉洱路兰林阁酒店。
五、报名方式
请各州、市文化局确定参加培训人员,于2014年12月31日前将回执(附后,以州、市为单位)传真至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六、其他事项
参训人员的食宿费用由省非遗中心承担,往返差旅费自理。
七、联系方式
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传真及电话:0871—63621615
联系人:胡荣梅 13708406542 戴 萍 13608860848
电子邮箱:377703736@qq.com
大理市文化体育局
传真及电话:0872—2666348
联系人:张琦 13887212647
电子邮箱:dlsfygls@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
云南省文化厅
201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