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 南 省 文 化 厅
云文非遗函〔2015〕14号
云南省文化厅关于举办民族传统服饰
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州、市文化局:
为弘扬我省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展示绚丽多姿民族传统服饰,提高传承人审美意识,更好地融入现代生活,云南省文化厅与云南艺术学院将联合举办民族传统服饰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示主旨
展示民族服饰风采 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二、主承办单位
主 办:云南省文化厅 云南艺术学院
承 办: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云南艺术学院设计学院
云南艺术学院展演中心
三、展示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 间:2016年1月4日-5日
地 点:云南艺术学院展演中心(昆明市高新区科业路23号)
方 式:由民间艺人、演员及模特相结合进行展示
四、工作程序
1、报送作品阶段:12月10日前,请各州(市)将本行政区域内具有传统特色的民族服饰信息(格式见附件1),发送至ynsfybhzx@163.com。
2、作品评选阶段:12月11—14日期间,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对报送作品进行遴选后,正式通知入围服饰作品单位参加展示活动(见附件2)。
3、图像采集阶段:12月15—20日期间,服饰入选单位携服饰作品至云南艺术学院(呈贡校区)开展民族服饰图像采集工作。
4、服饰展示阶段:2016年1月4—5日,服饰入选单位携服饰作品及参展人员进入云南艺术学院展演中心(昆明市高新区科业路23号),开展为期两天的展示工作。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州(市)文化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心组织,安排专人,负责展示工作,高质量完成活动。
2、本次展示凸显非物质文化遗产本真性和民族服饰传统特色,舞台化服装不在此次展示征集范围内。
3、展演期间,参展人员的食宿、往返交通等费用由主办方承担。
4、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单位(地址):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昆明市东风西路瓦仓南路3号)
联 系 人: 李艾玲
联系电话(传真):0871—63621615,18669101132
邮 编:650031
云南省文化厅
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