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化厅文件
云文非遗〔2016〕34号
遗产业务骨干田野调查培训的通知
各州、市文化局:
为延续今年上半年举办的第一期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业务骨干田野调查培训班的成功做法,提高非遗保护工作人员的田野调查、影像采集和报告编写能力,为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重点调查奠定基础,省文化厅决定于近期在大理州云龙县举办第二期非物质文化遗产田野调查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及方式
培训内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田野调查、项目调查报告和申报文本的撰写、项目申报专题片的拍摄及档案数据库建设。
培训方式:以项目为依托,以州市为单位组成项目组,先集中报到,后分组进村入户,再集中分享成果的方式,将理论讲授与实践演练紧密结合起来;田野调查结束后,各组上交项目调查报告、田野调查日志、专题片拍摄以及文字、图片、音视频等成果。
二、培训对象
全省16个州、市文化局、非遗保护中心(文化馆),以及129个县(区)从事非遗保护工作的业务骨干。每州市选派6人以小组形式参加培训,其中领队1名 (兼文字),文字1名,摄影2名,摄像2名,推荐学员时应充分考虑其专长,以及承担文字、摄影、摄像等任务同志的协同合作,保证培训结束时培训团队能高质量完成调查任务、上交成果。
三、具体安排
(一)时 间:2016年11月28日-12月6日
(二)地 点:1、云龙县诺邓镇诺邓村(诺邓火腿和井盐制作技艺);2、云龙县宝丰乡(白族舞蹈“力格高”);3、云龙县功果桥镇(白族吹吹腔)。
(三)报到地址:大理州云龙县玉龙湾大酒店
四、其他事项
1.参训学员需自带照相机、摄像机、手提电脑、录音笔、笔记本、钢卷尺等田野调查工具,调查期间将入驻项目所在地自然村。因早晚温差较大,请学员带足衣物,自备洗漱用品和常用药品。
2.培训结束后,专家组将对参训学员进行集中考核,考核合格者获颁《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田野调查结业证书》;考核不合格者不发结业证书。
3.参训学员落地后食宿费用由省文化厅承担,往返培训地的交通差旅费用由派员单位承担。
五、报名方式
请各州、市文化局确定参训人员后,以州、市为单位于2016年11月15日前将回执(见附件)传真至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传真及电话:0871-63615115
电子邮箱:156479868@qq.com
联系人: 戴 萍(13608860848)
特此通知
附件:1、通知文件 2、培训回执表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