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化厅文件
云文非遗〔2017〕3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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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7年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业务
骨干田野调查培训班的通知
各州市文化局:
为承续2016年举办的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业务骨干田野调查培训班的成功做法,提高非遗保护工作人员的田野调查、影像采集和报告编写能力,为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重点调查奠定基础,省文化厅决定于今年在临沧市和普洱市举办两期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业务骨干田野调查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及方式
培训内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田野调查、项目调查报告和申报文本的撰写、项目申报专题片的拍摄及档案数据库建设。
培训方式:采取以项目为依托,以相关州市为单位组成项目组,先集中报到学习,后分组进村入户,再集中分享成果的方式,将理论讲授与实践演练紧密结合起来;田野调查结束后,各组上交项目调查报告、田野调查日志、专题片拍摄以及文字、图片、音视频等成果,并建立相关档案。
二、培训对象
全省16个州市文化局、非遗保护中心(文化馆),以及129个县(市、区)从事非遗保护工作的业务骨干。各州市选派2人,各县选派1人,以州市为小组的形式参加培训,其中领队1名,小组成员分工负责文字、摄影和摄像工作。推荐学员时应充分考虑其专长,以及承担文字、摄影、摄像等任务同志的协同合作,保证培训结束时培训团队能高质量完成调查任务、上交成果。
三、具体安排
(一)培训时间
第一期:2017年10月15日—28日
报到时间:10月15日
第二期:2017年11月5日—18日
报到时间:11月5日
(二)报到地点
第一期:临沧市耿马县孟定镇利何大酒店
第二期:普洱市孟连县畅云酒店
(三)项目及培训州市
第一期:
1. 耿马县孟定镇傣族“马鹿舞”项目:玉溪市、保山市、怒江州
2. 耿马县孟定镇傣族“象脚鼓制作技艺”项目:昭通市、临沧市
3. 永德县乌木龙乡彝族“葫芦笙舞”、“彝族服饰(利米人)”项目:昆明市、曲靖市、丽江市
第二期:
1. 澜沧县拉祜族“摆舞”项目:大理州、文山州
2. 孟连县哈尼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项目:楚雄州、德宏州、西双版纳州、红河州
3. 孟连县傣族“剪纸技艺”项目:普洱市、迪庆州
四、有关要求
1. 参训学员需自带照相机、摄像机、手提电脑、录音笔、笔记本、钢卷尺等田野调查工具(设备具体要求见附件3),调查期间将入驻项目所在地自然村。因早晚温差较大,请学员带足衣物,自备洗漱用品和常用药品。
2. 培训结束后,专家组将对参训学员进行集中考核,考核合格者颁发《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业务骨干田野调查培训结业证书》;考核不合格者不发结业证书。
3. 参训学员落地后食宿费及培训费由省文化厅承担,往返培训地的交通差旅费用由派员单位承担。
五、报名方式
请各州市文化局确定参训人员后,以州市为单位于10月13日前将回执表(见附件2),以传真及电子版方式发至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传真及电话:0871—63613344
电子邮箱:443471054@qq.com
联系人:高焰
特此通知
附件:1. 2017年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业务骨干培训日程
2. 参加2017年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业务骨干培训回执表
3. 田野调查所需设备具体要求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