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化厅文件
云文非遗〔2017〕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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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文化厅关于组织参加2017
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州市文化局:
根据《云南省文化厅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举办云南省第十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的通知》(云文非遗〔2017〕22号)要求,经各州市上报,并经云南省非遗保护专家委员会专家初评,确定62个节目入选云南省第十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节目名单(附件1)。请各州市对入选的节目进一步加工排练,参演节目单个时长不超过6分钟,总时长严格控制在25分钟以内,其他要求不变。
如入选节目的演职人员发生变动,请填写《云南省第十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演职人员登记表》(附件2),于2017年11月28日前报送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附件:1. 入选云南省第十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节目名单
2. 云南省第十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演职人员登记表
联系人:胡荣梅 0871—63621615(传真) 13759131889
戴 萍 0871—63615115(传真) 1360886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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