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业务骨干的田野调查水平和项目申报能力,为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重点调查奠定基础,经研究,定于2020年12月中旬在保山市隆阳区举办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业务骨干田野调查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及方式
培训内容:民间文字、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技艺、传统体育与游艺等类别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田野调查、项目调查报告和申报文本的撰写、项目申报片的拍摄及档案规范。
培训方式:采取以项目为依托,以相关州(市)为单位组成项目组,先集中报到学习,后分组进村入户,再集中分享成果的方式,将理论讲授与实践演练紧密结合起来;田野调查结束后,各组上交项目调查报告、田野调查日志、专题片拍摄以及文字、图片、音视频等成果,并建立相关档案。
二、培训对象
全省16个州(市)文化和旅游局、非遗保护中心(文化馆)从事非遗保护工作的业务骨干。各州(市)以项目组形式参加培训,每个州(市)选派6人,其中,领队1人、文字2人、摄影1人、摄像2人。选派学员时,应注意考虑能承担调查、文字、摄影、摄像等任务的同志,保证各项目组在培训结束时能高质量完成调查任务,上交相关成果。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20年12月11—20日,12月11日报到,12月20日返程。
报到地点:保山市金运酒店。
联 系 人:宁娟15087512930。
四、有关要求
(一)参训学员需自带照相机、摄像机、手提电脑、录音笔、笔记本、钢卷尺等田野调查工具(设备具体要求见附件2)。调查期间将入驻项目所在地自然村。因早晚温差较大,请学员带足衣物,自备洗漱用品和常用药品,注意安全。
(二)培训结束后,专家组将对参训学员进行集中考核,考核合格者颁发《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业务骨干田野调查培训结业证书》;考核不合格者不发结业证书。
(三)参训学员报到后食宿费及培训费由省文化和旅游厅承担,往返培训地的交通差旅费由派员单位承担。
五、报名方式
各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确定参训人员后,以州(市)为单位于2020年11月30日前将回执表(附件1),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至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联 系 人:高焰;
传真及电话:0871—63613344;
电子邮箱:443471054@qq.com。
附件:1.参加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业务骨干田野调查培训班回执表
2.田野调查所需设备具体要求(点击此处下载)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2020年11月23日
附件2
田野调查所需设备具体要求
一、摄像机
1.专业摄像机。要求具备全手动操作、三档灰片、分辨率1920x1080。参考机型:索尼PMW-EX280、PMW-EX160、松下或佳能等专业级摄像机。
2.单反相机及微单。参考机型:佳能5D Mark ш、尼康D系列、索尼A7系列等。
3.其它便携式半专业摄像机。要求具备手动控制(光圈、快门、对焦)功能。
二、录音设备
1. 指向性话筒。参考机型:罗德(RODE)Video mic go铁三角AT-8035等;音频延长线3-5米。
2. 领夹式麦克风。一般情况下,应至少准备两套领夹式麦克风用于口述采访。参考机型:森海塞尔EW122G3;索尼UWP-D11等。
三、耳机
每部摄像机必须配备耳机监听现场音效,首选头戴式专业耳机;其次入耳式耳机,可用日常用耳机代替。
四、三脚架
每部摄像机必须配备三脚架。
五、照相机
每个州(市)必须携带至少一部专业单反相机进行拍照训练。
六、后期剪辑用电脑
此次培训要求在田野调查中完成影片剪辑,每个州(市)必须配备一台高配置笔记本剪辑电脑,要求如下:2015年后配置的英特尔i7高配处理器、8G及以上内存、独立显卡、显存1G以上、15寸显示屏、1T以上内置硬盘。
七、普通笔记本电脑
每位学员必须携带笔记本电脑,用于书写工作日志和调查日志。此外,每个州(市)必须配备1T或2T移动硬盘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