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下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云政发〔2013〕148号)(以下简称《通知》,公布90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36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
第三批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民间文学类9项,传统音乐类12项,传统舞蹈类12项,传统戏剧类1项,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6项,传统美术类4项,传统技艺类14项,传统医药类7项,民俗类15项,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10个。其中,人们日常生活中所熟悉的昭通酱制作技艺、吉庆祥云腿月饼制作技艺等榜上有名。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与各族人民生活密切相关,并以口传心授的方式世代相承,对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多样性文化的保护,以及激发各民族人民群众的创造力有着重要的意义。
第三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来,由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对各州(市)人民政府申报的269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进行认真评审,经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核,对我省第三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并征求民族、中医、体育等省级部门意见后,最终确定推荐第三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并由省政府批准公布。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规定,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管理工作,为传承和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民族文化强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第三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及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
文章:杨金杰(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