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组织召开非遗传习点工作会议
8月8日,弥勒市组织召开非遗传习(馆)点2013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暨2014年度目标责任签订工作会议。会议由市文广局主办,市文化馆组织实施。
弥勒市自2007年起,先后建立市级非遗传习(馆)点28个,涵盖全市12个乡镇,彝、苗、汉、回、壮、傣等主体民族。各传习(馆)点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以点带面,积极促进本地区非遗的保护与传承。
会议对2013年度非遗传习馆点目标责任考核情况作了通报,评出一等奖7个,二等奖14个,三等奖7个,对2013年度传习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28家传习(馆)点给予表彰奖励,兑现发放目标责任奖4.2万元。市文化馆馆长、市非遗中心主任陈保舜与28家传(馆)点签订2014年目标责任书。市文广局书记龙有兴、副局长张华媛列席会议,并对传习馆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现场解答。
全市12个乡镇文广中心主任、28个签订对2013年度传习工作的。
弥勒市文化馆 李娟 图/文